中国证监会6月19日发布《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科创板八条”),通过一揽子改革举措,意在提升科创板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,标志着科创板改革再出发。
1. 合法合规:选择一家有合法注册和监管的平台,以确保资金安全和交易合规。
记者了解到,“科创板八条”是资本市场“1+N”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通过发挥科创板“试验田”作用,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,当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“科创板八条”的落地措施,待相关制度规则先行先试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,再向创业板、北交所等其他板块和全市场推广。
“科创板八条”在科创板设立五周年之际推出,恰逢其时。5年前,注册制改革就是从科创板试点起步,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、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相衔接的注册制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规则,并逐步复制推广到其他市场板块。
科创板自设立之初就承担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度“试验田”的重要使命。本次科创板改革的深化,“试验田”先行先试的特点依旧明显。比如,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,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;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,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;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,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“白名单”制度,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;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,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,收购优质未盈利“硬科技”企业等。针对现行制度支持“硬科技”企业发展不够精准有效、力度有待加强,新股发行定价、再融资、并购重组、股权激励等基础制度的包容性、适应性还不足,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的力度离市场期待还有差距等一系列问题,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革解决方案。
接近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,实践证明,以科创板为“试验田”,以增量试点带动存量改革的方式,已经初步形成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有效制度机制。在科创板对相关制度规则先行先试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,再推向其他板块。这样的路径安排更有利于改革平稳实施,风险也相对可控。
“科创板八条”在提升制度包容性、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有诸多安排,包括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、周期长、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,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、市场潜力大、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,提升制度包容性。建立健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“硬科技”企业股债融资、并购重组“绿色通道”。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试点案例率先在科创板落地。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“反向挂钩”制度,对合理减持诉求予以支持。
在从严监管、保护投资者方面也有不少考虑,包括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、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,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,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严格执行退市制度,坚决防止“害群之马”“僵尸空壳”在科创板出现。
业内人士指出,“科创板八条”一方面尊重规律、守正创新,把握科技创新规律、资本市场运行规律,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促进科技、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,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,另一方面突出强监管防风险,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
另外港股配资招商,“科创板八条”在“完善交易机制,防范市场风险”的政策中安排了诸多技术操作层面的务实举措。中航信托宏观策略总监吴照银认为,无论是研究优化做市商机制、盘后交易机制还是完善指定交易机制,将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、研究适时推出科创50指数期货期权,都对科创板未来的成交活跃度、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起到明显效果。